学生
1. 免税范围:

· 每年$5,000以下因提供在美助教或助研服务而接受的报酬

· 从政府,科研机构,大学以及其它非盈利机构获得的捐赠及奖学金

· 在美期间从海外获得的用于学业或训练的付款

2.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· 在到达美国之日时为中国居民

· 来美的唯一目的是接受教育和训练

· 在任何税务年度因提供在美助教或助研服务而接受的报酬不超过$5,000,可免除联邦所得税预缴

· 在美停留合理时间来完成所受教育和训练

研究人员和教师
1. 免税范围:

· 整个税务年度因教学,讲座和研究所获取的报酬,最多可豁免连续三个税务年度

2.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· 在到达美国之日时为中国居民

· 来美的主要目的是在被认证的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,讲座和科研

· 任何科研活动必须是为公众利益服务,而不仅仅是服务于特殊团体或个人

独立承包商
1. 免税范围:在美作为独立承包商或自雇人员提供个人服务所获取的报酬
2.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· 在到达美国之日时为中国居民

· 在日历年度内在美停留累计不超过183天

· 在美提供服务时不具有经常性的固定基地。如有经常性的固定基地,则按相应比率划分

· 作为美国公司董事会成员所获报酬需要缴纳所得税

演员,音乐家和运动员

1. 免税范围:在美参与由中美两国政府批准的文化和体育交流项目所获取的报酬

2. 应缴税范围:在美进行盈利性质的演出和职业比赛

Leave a Comment